近期,T/CPQS XF005—202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維修、更換及相關服務》已經審核通過,該標準自2023年5月25日發布,2023年5月26日起實施。標準具體確定了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的報廢和更換年限。
一、燈具類產品自出廠之日起的最高報廢年限應符合下述要求
1、低功率燈具:5年(電池/光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2、中功率燈具:4年(電池/光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3、大功率燈具:4年(電池/光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4、封閉式燈具:3年(電池/光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5、生產企業標示的報廢年限低于本文件的,按生產企業標示執行。
二、設備類產品自出廠之日起的最高報廢年限應符合下述要求
1、低功率設備類產品:7年(電池/開關電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2、中功率設備類產品:6年(電池/開關電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3、大功率設備類產品:5年(電池/開關電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4、封閉式設備類產品:4年(電池/開關電源不符合要求的應報廢或更換);
5、生產企業標示的報廢年限低于本文件的,按生產企業標示執行。
新標準還清楚地表示了消防應急產品的規格和款式應符合下圖規定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消防意識的提高,我國對消防安全行業的監管日趨嚴格,對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市場準入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也逐漸增多和提升。